(一)成就祭牲所預表的犧牲,為世人付上罪的贖價
(二)擔當大祭司之中保職份,為信祂的人向上帝代求
(三)執行贖罪日潔淨聖所所預表的審判,藉以徹底消滅罪
以往不少人都說:上帝的律法是不可能遵守的;聖子降世的其中一個目的,就是要豎立遵守律法的榜樣。
耶穌一生已經證實上帝的律法是不難守的,正如昔日上帝對以色列人所說: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,不是你難行的,也不是離你遠的。」(申命記30:11)
正如詩篇指著耶穌說的話:「那時我說:『看哪,我來了!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我的上帝啊,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;你的律法在我心裡。』」(詩篇40:7-8)
由於世人都遺存罪,因此在上帝公義的律法面前人人都是有罪,正如羅馬書3:23所說: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上帝的榮耀。」
雖然上帝深愛罪人,但是祂絕對不會因為溺愛罪人而廢除律法,故此上帝在頒佈表彰公義之十誡的同時,亦頒下彰顯祂憐憫之儀文律法。
所謂儀文律法,是指:每天,祭司在第一層聖所獻的各種獻祭、與一年一度之贖罪日,大祭司於第二層至聖所裡獻祭的律法。在救主尚未降生世間之前,人們只要藉著這些獻祭,他們的罪便有機會得到赦免。
這些獻祭的儀式均是帶有預表的意義,目的是要提醒人,將會有一位救主來拯救世人;不但如此,上帝在儀文律法中早已揭示消滅罪的方法。
(一)每天在第一層聖所進行的贖罪祭(記載在利未記第四章)
祭司每天會為國民獻上贖罪祭。祭司按手在祭牲的頭上,寓意將國民的罪卸給祭牲;祭牲隨即帶到宰祭牲的地方宰殺,預表這祭牲擔當了國民的罪而死,於是祭牲的血代表承擔了國民的罪。
接著祭司將祭牲的血帶進聖所,用指頭將血抹在分隔聖所與至聖所的幔子之前的香壇四個角上面,與彈在幔子上,寓意將國民的罪帶進聖所。祭司會以這無辜之羔羊的血,為國民向上帝代求赦免與平安。香壇上升的煙霧預表祭司為國民代求的禱告,如馨香之氣上達上帝面前。
日復一日聖所便積聚很多血漬,即是說積存在聖所內的罪孽也很多,贖罪日就是用以潔淨聖所的日子。
(二)一年一度於第二層至聖所進行的潔淨聖所(記載利未記十六章)
贖罪日當日,國民必須放下所有工作,省察己心。祭司先為之前預備的兩隻公山羊抽籤,一隻歸上帝,另一隻歸阿撒瀉勒,預表撒但。歸上帝的那只公山羊,會即時為以色列民眾的罪作贖罪祭獻上。
大祭司拿著那為民贖罪之羊血,戰戰兢兢的,進到第二層之至聖所,代表國民向上帝祈求赦免。
他用指頭,將羊血彈向裝有十條誡命之約櫃上的施恩寶座,意思是:我們在律法的公義面前是有罪的,但求你施恩,看在這隻祭牲份上,赦免我們吧!
接著,大祭司出到第一層聖所,潔淨那些由每日獻祭所累積的血漬。
雖然所有的血漬都被清除了,但並不代表當中的罪就可以一筆勾銷。
大祭司必須擔當中間人的角色,將血漬裡頭所承擔的所有罪一概擔負上身,才離開聖所。
(大祭司步出聖所,隨即到歸阿撒瀉勒、預表撒但的羊前;按手在牠的頭上,把剛才背負上身的所有罪承認出來,預表將所有的罪都轉移到這隻山羊身上。這羊隨即被帶離以色列的國境,放逐到曠野無人之地。
最後,大祭司出來為國民祝福,贖罪日的程序便告完畢。
獻祭的祭牲實際上是預表耶穌的犧牲。大祭司在贖罪日擔當的職份,以及當中的所有贖罪程序,則是預表耶穌現今在天上進行的工作,祂說:
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我實在告訴你們: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。」(在馬太福音5:17-18)
到預定的時間,耶穌先應律法的要求,親自成全祭牲預表的角色,將自己如同祭牲般獻上,代替地球人類承受由於亞當犯罪而臨到他們的死亡刑罰,便為世人的罪付上了贖價。
既然上帝的羔羊已親自到來成全律法,則那預表救主的祭牲便再沒有意義,於是從此便再不需要獻祭,如但以理書9:27所說:「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。」
在耶穌親自將自己獻上的一刻,等於執行祭司獻祭的工作,那時開始耶穌便擔負祭司的職份;即是說耶穌同時是祭牲與祭司。「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,就把這事成全了。」(希伯來書7:27)
事實上,地上所有祭司都是有罪的人,怎能由他們獻上無罪的耶穌?惟有由無罪的耶穌親自將自己獻上,才能成全律法。
隔在聖所與至聖所之間的幔子,乃是預表擔當上帝與罪人之間的橋樑耶穌;因此當耶穌斷氣,它立時斷為兩半,表示耶穌的犧牲,拆毀了那道罪人與上帝之間由罪所造成的隔膜。
大祭司背負眾民罪孽,站在上帝面前為民代求赦免所預表的「中保」角色,此刻亦被耶穌成全了,於是,耶穌同時承接大祭司的職份。
(如今主耶穌以大祭司的身份站在上帝面前,以祂的犧牲,為一切願意悔罪的人祈求赦免。
由於祂願意一力承擔他們的罪,並且以自己的聖名擔保他們,相等於為他們保釋,所以稱祂為「中保」。
由於耶穌曾是世人一份子,所以祂深知我們的軟弱,因此祂必定能夠幫助我們解決一切困難。
「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,為要得憐恤蒙恩惠,作隨時的幫助。」(希伯來書4:16)
雖然悔罪的人得到耶穌的保釋而暫免律法的裁判,但他們的犯罪紀錄依然保留在聖所的案卷之內。
正如昔日到聖所獻祭之人,他們的罪只是由一隻無辜的祭牲承擔了,再藉著祭司之手,將承擔他們罪孽之祭牲的血,轉移到聖所內;一年一度潔淨聖所的贖罪日,大祭司徹底進行清洗這些血,就是清除這些罪。
照著預表天上亦有一個清除罪的贖罪日,就是由耶穌於一八四四年,親自在天上至聖所展開的審判。
如今耶穌除了為一切信祂的人向上帝代求外,祂亦同時以宇宙君王的身份,打開記錄著各人一生的案卷,進行審定誰人可以得救的審判。就是昔日大祭司於贖罪日,進入至聖所內進行潔淨聖所,所預表的工作。
由於罪人在保釋期間,他的案件尚在審訊當中,所以在法律上他仍是清白;因此凡信主的人,在他的案件被審結以前,靠著耶穌的恩典可得稱為義,這就是「因信稱義」的意義。
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上帝的榮耀;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的稱義。」(羅馬書3:23-24)
「我觀看,見有寶座設立,上頭坐著亙古常在者。他的衣服潔白如雪,頭髮如純淨的羊毛。寶座乃火焰,其輪乃烈火。
從他面前有火,像河發出;事奉他的有千千,在他面前侍立的有萬萬;他坐著要行審判,案卷都展開了。」(但以理書7:9-10)
那時,一切真實悔改之人的罪,將從案卷被塗抹,情形就如徹銷罪犯的案底,好像他們從沒有犯罪一樣,他們的名字將繼續保留在生命冊上。
至於那些被判定為惡的人,則從生命冊上塗抹他們的名,正如上帝對摩西說:「誰得罪我,我就從我的冊上塗抹誰的名。」(出埃及記32:33)
當耶穌完成審判,就如贖罪日的程序一樣,背負所有信祂之人的罪從天上聖所出來,然後將所有罪都歸到罪惡之創始者撒但身上,再將他放逐到一個無人之地,與所有生靈隔離。
「又有不守本位、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,主用鎖煉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,等候大日的審判。」(猶大書6節)
昔日大祭司在完成所有贖罪日的程序之後,會出來為百姓祝福;照樣耶穌在完成審判與中保代求的工作,亦會立即重返地球,向一切信祂的人顯現,將天國賞賜他們。
「像這樣,基督既然一次被獻,擔當了多人的罪,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,並與罪無關,乃是為拯救他們。」(希伯來書9:28)
上帝之所以依照著地上贖罪日的預表程式來處理罪,目的是要讓宇宙眾生靈,可以清楚見證上帝處理罪的情形,從而體認上帝是公義、公平、公正。
重要的是每個人都能明白理解,上帝的智慧實在奇妙!
「我聽見掌管眾水的天使說:『昔在、今在的聖者啊,你這樣判斷是公義的...』
我又聽見祭壇中有聲音說:『是的,主上帝全能者啊,你的判斷義哉!誠哉!』」 (啟示錄16:5,7)
隨著撒但與所有罪人於硫黃火湖消滅,罪惡便徹底滅絕,從此宇宙便重享太平,直到永永遠遠。「萬軍之耶和華說:
『那日臨近,勢如燒著的火爐。凡狂傲的和行惡的必如碎稓。在那日必被燒盡,根本(撒但)枝條(撒但的追隨者)一無存留。』」(瑪拉基書4:1)
耶穌進行的救贖,等於給予世人機會,重返未犯罪之前的世界生活;正如曾經犯錯的人,得到一個更生的機會,可以再次融入社群生活一樣。那時他們必然會珍惜機會,決心不再犯錯,甘心順從律法,做守法的人。同樣,由於得救的人完全明白:上帝頒布律法的心意,乃是為使他們得到永遠的福樂;所以他們必會甘心樂意在新天新地裡,遵行上帝的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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